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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驗對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啟示
時間:2014-02-24 10:10:23 作者:SYB 來源:綠建之窗 閱讀:1179內容摘要:【導讀】:兩年來,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圳積極推動碳交易相關研究和實踐,努力探索建立適應中國國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設計、數據核查、配額分配、機構建設等工作。深圳在運用市場機制實現(xiàn)低碳發(fā)展方面擔當起探路者的角色。2013年6月18日,我國碳...【導讀】:兩年來,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圳積極推動碳交易相t研究和實踐,努力探索建立適應中國國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設計、數據核查、配額分配、機構建設等工作。深圳在運用市場機制實現(xiàn)低碳發(fā)展方面擔當起探路者的角色。
2013年6月18日,我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之一——深圳市正式啟動上線交易。半年來,深圳碳交易市場保持了較穩(wěn)定的運行態(tài)勢,參與者逐步增加,市場6易量不斷增加,交易價格比較穩(wěn)定。截至2014年2月12日,在深圳碳排放權交易所開戶的有個人投資者363戶(包括個人會員136戶和經紀會員名下投資者227戶),公益會員170戶,機構投資者6戶,經紀會員3戶。而深圳碳交易市場累計成交量已達到約2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金額約1380萬元,平均交易價格約每噸66元。
深圳碳交易市場建設的主要經驗
深圳率先實現(xiàn)了碳交易市場建設的突破性進展,為其他地區(qū)碳交易試點提供了r多有益經驗,主要有:
一是領導重視。碳排放權交易涉及方方面面,僅僅依靠發(fā)展改革委,推行起來有難度。深圳市委、市政府從一開始就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最大程度給予支持,由分管市長親自抓,統(tǒng)籌各個相關部門,協(xié)調推進、雷厲風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試點進度,同時也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工作機制,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開。
二是注重結合實際和發(fā)展特征。深圳碳排放市場建設的指導思想是,緊密結合我國經濟發(fā)展和碳排放階段t特征以及深圳實際進行頂層設計,不照搬歐美現(xiàn)有模式。我國建立碳排放市場和西方發(fā)達國家面臨的發(fā)展階段不同,我國正處于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快速發(fā)展階段和產業(yè)結構轉型期,碳排放總量大、增長快,排放結構與歐美為代表的成熟發(fā)達經濟體碳排放結構具有顯著差異,未來相當長時間內t我國將處于碳排放總量增長、結構動態(tài)變化的過程中?;诖?,深圳認為我國碳交易市場發(fā)展,不宜采用歐美的固定碳排放配額模式,而應在充分借鑒歐盟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方案。為此,考慮到深圳碳排放強度低、直接排放占比下降、工業(yè)部門碳排放占比下降但未t峰值、交通運輸和居民生活等部門碳排放占比明顯上升的結構特征,深圳提出了基于碳排放強度的溫室氣體控制目標,基于企業(yè)單位工業(yè)增加值分配碳排放配額的方案,充分體現(xiàn)了自身特點。
三是注重制度建設和法制保障。碳交易相關法律法規(guī)是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的法律依據,也是碳交易市場合法、有效的基礎。碳交易試點既涉及各項要素,也涉及各類主體行為。為t,深圳市利用特區(qū)立法權優(yōu)勢,先后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qū)碳排放管理若干規(guī)定》等一系列地方法規(guī),首先解決碳排放總量控制、減排義務設置、配額交易法定化等問題,確立了碳排放權交易的合法性。并抓緊研究制定《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對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相關制度進t總體安排,明確了碳交易市場建設利益相關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為試點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是注重理論研究和經驗借鑒。為深入做好碳排放試點相關工作,深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題課題組,對深圳碳交易市場建設過程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學術成果。其中,《建設可規(guī)則性調控總量和結構性碳排放交易體系》、《基i有限理性重復博弈理論的碳配額分配機制研究》等研究成果獲得理論界高度評價,為深圳碳交易市場建設提供了理論基礎。同時,注重借鑒歐盟、美國加州等已有碳交易市場發(fā)展的經驗教訓,組織了一系列研究、培訓和調研活動。深圳市與美國加州政府簽署了有關碳交易市場交流與合作備i錄。與英國、比利時、澳大利亞、美國加州、世界銀行等國家、地區(qū)及國際機構開展廣泛交流。2013年8月底,參加了在巴西舉行的碳交易市場準備伙伴會議及拉丁美洲碳交易博覽會。與美國環(huán)保協(xié)會在深圳連續(xù)舉辦了三期深圳市碳交易機制研討會,邀請美國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電力企業(yè)及相關研究機構的專家針對深圳碳交易市場進行了深度互動探討,形成了許多頗具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五是注重數據核查和過程監(jiān)管。真實、準確、全面的碳排放數據是建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最重要的基礎,任何在碳排放數據上的弄虛作假,將嚴重打擊市場參與者的信心。因此,碳交易市場建設必須建立起完善的碳排放數據報告制度,確保報告流程的規(guī)范、報告數據r質量和數據核查的獨立客觀。為此,深圳市頒布了《深圳市組織溫室氣體量化與報告指南》、《深圳市組織溫室氣體核查指南》。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第三方核查機構開展初次碳核查工作,初步建立了碳排放量化、報告和核查機制,要求控排企業(yè)每年向主管部門提交溫室氣體排放報告r建立了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簿系統(tǒng)和相應的監(jiān)管機制,明確碳排放權交易活動的監(jiān)管職責、措施、流程、監(jiān)管人員的行為準則以及被監(jiān)管對象的配合義務,賦予監(jiān)管部門和監(jiān)管人員相應的權限和監(jiān)管手段。同時對控排單位未按時提交報告、核查機構不客觀核查等行為進行警告、罰款、市場禁r的處罰。
六是注重教育培訓和能力建設。碳交易市場建設初期,各方面對碳交易市場存在模糊認識,特別是納入碳交易體系的企業(yè)相關業(yè)務知識儲備不足,無法做出正確的責任確定、風險評估及機遇預測,短期內形成了企業(yè)參與碳交易市場的重要障礙。深圳積極開展對相關企業(yè)、第三方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的業(yè)務培訓,提高企業(yè)對碳交易市場的參與度和信心,提升了企刑甲什意識和節(jié)能減排的積極性,推動企業(yè)建立健全內部碳資產管理體系和投資決策體系,大力培育和吸引中介服務機構,采取各項措施有效活躍碳交易市場。部署研究引進境外投資機構、特別是香港投資機構參與深圳碳交易市場的有關問題,增強市場信心。加強對公眾和社會各界的宣傳刑嶸了碳交易市場的社會影響力。
對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的啟示
深圳碳交易市場的建立,是我國利用市場機制推進節(jié)能減碳的重要嘗試,對其他g區(qū)碳交易試點工作具有重要啟示和借鑒意義,也將為未來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積累寶貴經驗。結合此次調研,我們認為,深圳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對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具有以下4個方面的啟示:
一是要從戰(zhàn)略高度認識碳交易市場建設的重大意義。試點碳排放權交易就是要建立“碳”意識。當前,我國正處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和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的關鍵時期,碳交易市場的建立,不僅有助于形成發(fā)展方式轉變的內在機制,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重大的體制改革工作。通過碳交易市場和碳價格波動,企業(yè)能夠更好地認知碳排放權的資源屬性,樹立“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發(fā)展觀念,形成節(jié)能減排、內生增長詵⒄鼓J劍也有助于全社會以最小成本實現(xiàn)最大化減排。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將與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市場一樣,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全局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要加強國家層面碳排放控制頂層設計。目前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陸續(xù)開始實際交易,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的有關研究也開始啟動。為確保;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國家應抓緊制定并出臺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頂層設計的政策文件,加快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專門立法進程,為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和低碳發(fā)展明確方向。
三是抓緊研究解決有關配套政策和技術問題。深圳碳交易市場在運行過程中,也出現(xiàn)了一些技術層面的問題,需要國家加強指導和支持。如:如何處理政府分配的碳排放配額在企業(yè)財務報表中的會計;碳交易市場盈虧的稅務問題;對不及時或不足額履行配額履約義務的控排單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控和約束手段,警告或罰款等處罰手段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難。這些問題,需要結合試點工作的推進予以研究解決。
四是要加強碳交易宣傳和能力建設。從深圳試點情況看,確實需要結合碳交易體系的管理與運行,建立長效培訓機制,深入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yè)培訓,切實提高試點省市相關工作人員的基礎能力和業(yè)務素質。同時,應進一步加強對碳交易市場建設的重大意義、試點工作進展和成效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推動形成更廣泛的社會共識,為碳交易市場建設營造更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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