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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9月1日正式實施
時間:2013-08-05 13:53:52 作者:綠建之窗 來源:綠建之窗 閱讀:1163內容摘要:近日,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邯鄲市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該辦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于新建的民有建筑《辦法》中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確定熱量結算點,并在該結算點安裝熱計量裝置,合理確定熱量結算方式。合同中應包含建筑物熱力入口供熱計量裝...近日,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邯鄲市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該辦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對于新建的民有建筑《辦法》中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確定熱量結算點,并在該結算點安裝熱計量裝置,合理確定熱量結算方式。合同中應包含建筑物熱力入口供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明確建設單位建筑節(jié)能質量責任和供熱單位供熱計量裝置、溫度調控裝置的采購、管理責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建筑物熱力入口和用戶的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購置及安裝費用應納入房屋建造成本,不得向業(yè)主進行價外收取。
既有的民有建筑在建筑圍護結構進行節(jié)能改造時,應當同步進行內供熱計量改造。
供熱計量價格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并按用戶性質分為居民用熱和非居民用熱價格。
總熱費=基本熱價×計費面積+計量熱價×耗熱量
中供熱開始前,熱用戶應當預交按面積收費標準計算的熱費,供熱結束后按照兩部制熱價收費辦法進行結算。
除房屋買賣和拆遷外,計量退費和補繳熱費均在下一采暖期收費時統(tǒng)一結算。
供熱計量及溫度調控裝置安后的第一個采暖期為試運行期,試運行期內供熱計量裝置發(fā)生故障但不影響供熱的,應當繼續(xù)供熱,可按面積收費標準收費,待停熱后立即修復。新建建筑未按照分戶獨立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和供熱系統(tǒng)調控裝置進行建設的,供熱單位不得將其接入集中供熱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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